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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天津市外综服企业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19-2021)的通知
  • 来源: 市商务局贸发处
  • 发布时间: 2019-08-2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精神,按照商务部做好“一促两稳三重点”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具体要求,促进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市商务局会同市有关单位制定了《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8月6日

(联系人:市外贸办崔桐;联系电话:58665721)
(此件主动公开)

   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精神,按照商务部做好“一促两稳三重点”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具体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培育我市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健康发展,培育我市外贸竞争新优势,助推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推动我市形成一批服务功能完善、辐射能力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稳中求进、包容审慎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实现助力中小微外贸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市场,推动外贸监管模式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确定工作目标。以推动外贸企业转变经营方式、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为目标,继续培育认定一批功能完善、辐射能力强的综服企业,力争到2021年,培育10家有影响力、经营规范、进出口规模超亿美元的市级综服企业,服务中小企业近万家,力争进出口占全市比重显著提升。
  (二)继续加强综服企业主体培育。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向综服企业转型,引导企业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做强新业态,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外贸综合服务。通过高端平台和峰会论坛,开展精准招商,积极吸引更多的外地有资本实力和行业背景的综服企业入驻天津,进一步壮大综服企业主体,加快我市外贸高端服务业产业聚集。不断丰富外贸供应链条服务内容、服务渠道,进一步加快发展,不断增强综服企业竞争力和服务能力。
  (三)不断壮大综服企业贸易规模。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协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专委会作用,借助天津港口优势,组织综服企业与天津港内陆口岸地区企业进行对接,为西北、华北、西南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更专业便捷的外贸综合服务。进一步探索综服企业与跨境电商、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际自主品牌以及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融合发展,提升我市综服企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吸引更多国内其他地区线上中小企业利用我市综服企业平台扩大出口,做大做强我市综服企业贸易规模。
   三、政策措施
  (一)通关便利措施。一是加强对综服企业的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推动企业按照认证企业标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引导行业龙头企业提升现有海关信用等级;二是强化部门间合作,加强与海关部门的联系配合,采取“点对点”、“点对面”等形式,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拓宽培育途径和手段,不断提升综服企业的自律意识和信用状况;三是按照海关诚信守法便利原则,落实综服企业的海关差异化管理措施,为高资信综服企业营造便利的通关环境,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通关难题;四是为综服企业提供原产地签证便利化措施。(责任单位:天津海关、市贸促会)
  (二)出口退税措施。一是落实综服企业出口退(免)税相关政策,明确综服企业开展的代办退税业务,可由综服企业代生产企业集中申报出口退税,生产企业为退税主体,承担主体责任,综服企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二是将综服企业列为重点支持范围,优先保证出口退税指标的使用。三是优化对综服企业的退税服务,保证符合条件的一类综服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将税收收入退还书送至国库,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限控制在10个工作日之内,优化出口退税流程。(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三)金融服务措施。在总结“政银保”试点工作基础上,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综服企业的信贷支持。一是推出更多符合综服企业自身业务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复制推广更多的“政银保”“政保贷”等普惠金融产品,发挥进出口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优势,通过综服企业普惠到广大的外贸小微企业;二是积极落实企业上市融资相关政策,加大对拟上市企业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综服企业股改上市挂牌;三是探索对认定的综服企业给予信用增信融资模式,逐步推进海关、税务、外管、信保、金融机构等部门与综服企业的在线对接,实现通关及物流信息、出口退税、外汇结算、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及理赔、政策性金融服务等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外汇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海关、中信保天津分公司、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相关区商务主管部门、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中心配合)
   (四)信用保险措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鼓励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机构加大对综服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为综服企业的市场开拓、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服务方案设计提供咨询和支持,帮助综服企业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和管控机制;二是完善信保机构与综服企业线上对接,简化投保流程,降低投保成本;三是不断提高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综服企业出口业务的渗透率,量身定制差异化承保方案,创新信保融资模式,为外贸小微企业提供好保单融资服务的配套工作。     (责任单位:中信保天津分公司、市商务局)
   (五)财政政策支持。一是充分用好外经贸促进资金,继续对新认定的综服企业给予资金支持,用于企业完善线上通关、物流、退税等服务功能;二是对企业参加相关境内外国际性展会及市商务局主办的对接活动给予资金支持,提高综服企业在新兴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参加展会、进行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的资金支持比例,取消对境外注册商标项目支持数量的限制,大幅度提高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项目的支持限额;三是对综服企业投保信用保险、开展资信调查及信保项下的贸易融资给予优先支持;四是各有关区应结合本区综服企业特点,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综服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金融局、市外汇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海关、相关区商务主管部门、市贸促会、中信保天津分公司配合)